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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是营商环境的内在要求
发布时间:2024-05-15   点击量:568    分享到: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营商环境是市场主体生存发展的土壤,直接关系着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动力。

营商环境是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各类因素和条件的总和。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是营商环境的内在要求,“三化”相互联系、相辅相成,其中市场化是基础,法治化是保障,国际化是方向。

市场化重在公平竞争。市场化是营商环境的基础。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要实现公平竞争,就必须正确处理市场和政府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破除行业垄断、准入壁垒、地方保护等,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实现各类要素自由流动。打造市场化营商环境,有利于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更好吸引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在区域聚集。

法治化重在平等保护。法治化是营商环境的保障。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法治是市场经济良性运行的根本保障。它要求用“规则”规范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并确保“规则”明晰、透明,把平等保护贯彻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它要求各类市场主体在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方面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对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营造依法合规经营的法治氛围、稳定市场预期等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国际化重在统一规则。国际化是营商环境的方向。在全球经济一体化不断深化的背景下,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必须主动对接国际经贸惯例、规则和标准,建立符合国际惯例和WTO规则的市场经济运行机制和规则。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有利于推动各类要素在国际上自由流动,充分挖掘和运用好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着力培育国际竞争新优势。

来源:当代陕西